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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五类车”重点整治 违法行为要限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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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 11: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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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获悉,对已列入户籍化管理系统的五类重点车辆,若存在非现场交通违法的,要求每条非现场交通违法数据都要在次月15日前(节假日不顺延)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这五类重点车辆分别为:大、中型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及全市出租车、租赁车辆。对出租车公司和其它车辆有三条以上(含三条)交通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也将电话通知并督促车辆单位、所有人及时接受处理。

  10月份开始,交警部门对客运企业重点车辆存在违法行为的,上门到客运企业进行督促,要求每条非现场交通违法数据都要在规定时间处理完毕。同时,对多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交警部门重点盯防,要求分析违法行为产生原因,督促其及时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

信息来源:乐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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