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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荡发生两起行人过马路被撞致死的交通事故,其中一起为行人走在斑马线上被撞,另一起为行人在离斑马线仅20米处横穿马路。
12月5日晚7时许,在104国道雁荡镇白溪桥头路段,一名中年妇女过马路时被一辆黑色越野车撞倒后当场死亡。
“她过马路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据雁荡交警介绍,连某出事的地方左右两侧20米范围内都有斑马线。
驾驶员吴某在事发后说:“当时我从乐清往大荆方向开,经过这里的时候,视线昏暗,突然看到有人过马路,立即紧急刹车,但还是被我撞到了。”
交警告诉记者,这个路段晚上没有路灯,比较暗。
12月6日上午6时,在雁荡山火车站大道上林村路段,又发生了一起行人被撞致死的交通事故。被撞的是一名84岁的老人,肇事车辆逃逸。
交警介绍,两起交通事故虽然都是行人过马路被撞,但是肇事司机的责任不一样。一般情况来说,出事时走在斑马线上,司机负事故全责;出事时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行人与司机都负有相应的责任。此外,根据车辆是否超速、司机是否饮酒等因素,肇事司机再承担相应的责任比例。
现两起事故具体原因,乐清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正在作进一步调查。
来源: 乐清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郑瀚 通讯员 林仕汉 陈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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