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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温州频道18日讯(通讯员 季承伟)日前,家住清江镇的黄大伯冒着酷暑专程赶到大荆法庭给80后年青法官林建林送上一面题有“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黄大伯握住林法官的手,直夸他是工作耐心、为人热心的好小伙。
今年4月11日,黄大伯一下向大荆法庭递交两份诉状,一起是名誉权纠纷,一起是民间借贷纠纷,将陈家父子三人告上法庭。黄大伯诉称自己从事农业种植业务,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乐清市副食品办贷款,并将贷款来的其中50000元借给被告陈家小弟,陈家小弟当场出具欠据一份。后黄大伯多次向陈家小弟催讨无果。2010年11月9日,黄大伯再次到陈家讨债,陈家父亲和陈家大哥与黄大伯发生肢体冲突,双方打了起来。陈家大哥一不作二不休,向派出所报案称他们遭黄大伯抢劫。要债没有要到反而遭诬陷变成抢劫犯了,黄大伯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后来派出所了解情况后,主持双方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陈家父亲和大哥赔偿黄大伯精神损失费3000元,并为5万元借款提供保证。
而陈家父子则有另一番说辞,陈家小弟坚称借款已经向案外人黄某偿还,陈家父亲和陈家大哥对派出所的调解协议则仅承认赔偿3000元的事实,对担保一事则认为是他人事后重新打印添加上去的。
由于双方分岐较大,林法官在庭前庭后积极作劝解、调解工作,多方联系案外人黄某参与调解,耐心细致的工作,渐渐捋清事情的脉络,陈家小弟和黄大伯、黄某存在合伙关系,除该借款案外,三人之间还有其他的经济来往。在林法官认真细致的工作下,最终促使双方和解,黄大伯撤回了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对借款的偿还方案也达成了一致意见,案外人黄某同意向黄大伯还部分款项,陈家小弟向黄大伯还款26000元。两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庭后双方当事人都对法庭的细致工作表示赞赏、感激。
乐清大荆法庭地处大荆镇,管辖大荆、雁荡等分布雁荡山脉周围的乡镇,案件类型大多属于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破坏朴实的民风,而且会影响社会稳定。大荆法庭注重调解工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全过程,不怕艰苦深入村居、农家、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争取每个案件调解结案,实现案结事了。
今年开始,大荆法庭向所有案件当事人发放《庭前调解建议书》,告知原、被告在立案后至开庭前的时间(包括非工作日)内,双方均可随时向法庭提出调解申请,由法庭确定调解时间后通知对方,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为方便当事人,法庭专门确定立案大厅立案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在发放的调解建议书上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在庭前调解意见书发放后,法庭联系人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安排有调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同时,法庭积极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当地社情民意的沟通协调作用。今年大荆法庭共审结案件374件,调解或经调解撤诉结案的273件,调撤率高达73%,较好地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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