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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大荆片区铸造行业深化整治实施方案
经过2007-2008年的专项污染整治工作,大荆片区铸造业初步改变了低小散和环境脏乱差的局面,但仍存在生产规模小、工艺设备水平差、自主创新能力弱、能耗高污染重、土地资源占用多、产品附加值低等诸多问题。为进一步解决大荆片区铸造业环境污染问题,市政府决定在上一轮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大荆片区铸造业进行新一轮的深化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整合一批、转型一批”的思路,促使铸造企业达到新一轮综合整治标准,符合环保、卫生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大荆铸造行业整体实现产业升级。
二、工作思路
(一)整治一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二高一低”冲天炉铸造企业,实施分期分批深化整治转型,完成区域性节能减排任务。对中频炉企业实行环保整治提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减小环境污染。
(二)整合一批。加快循环经济园区建设进度,引导、组建一批铸造高端企业,鼓励企业实行资产重组,做大做强企业,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改进生产工艺、设备,提高技术水平,完善治污设施,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同时也鼓励企业整体外迁异地发展。
(三)转型一批。市政府组织实施产业(工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出台优惠政策,从自主创新、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方面给予积极引导、扶植,转型升级一批符合当地实情的绿色产业,打造宜居宜创业的新环境。
三、具体措施
(一)取缔非法铸造企业
2012年7月底前,关停大荆片区所有非法铸造企业,并对非法铸造企业予以彻底断电。非法铸造企业是指未经审批或2008年整治停产后擅自恢复生产的铸造企业。
(二)整合提升建城区范围内的冲天炉企业
1.2012年8月底前,大荆镇政府完成大荆镇建城区范围内的冲天炉企业整合工作,将本区域内的37 家冲天炉整合提升为13家中频炉企业或具备二级除尘和脱硫、除臭装置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铸造企业,其中:大园、李宅基1家;横山头片5家;荆东、三官庙片2家;肖包周、东里、冯村片3家;珠山、蔗湖、仙垟2家。
2.2012年9月底前,关停建城区内未整合的冲天炉企业。整合提升后的企业必须通过乐清市铸造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3.建城区范围内的所有铸造企业,允许生产时间为三年,在循环经济园区建成后必须入园。各企业必须与镇政府签订协议书和环保责任书,方可继续生产,否则予以停办一切相关手续。
(三)整合提升外围冲天炉企业
1.2012年10月底前,大荆镇、仙溪镇、雁荡镇完成大荆镇建城区范围外的冲天炉企业整合工作,将大荆镇建城区范围外的15家冲天炉整合提升为5家中频炉企业或具备二级除尘和脱硫、除臭装置并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铸造企业,其中:山外蔡片1家,蒲湾片2家,双峰片2家。
2.2012年11月底前,关停建城区外未整合的所有冲天炉企业。整合提升后的企业必须通过乐清市铸造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后,方可投入生产。
3.建城区外的所有铸造企业,允许生产时间为三年,在循环经济园区建成后必须入园。各企业必须与镇政府签订协议书和环保责任书,方可继续生产,否则予以停办一切相关手续。
(四)整治中频炉企业
2012年12月底前,完成大荆片区中频炉企业环保整治提升,确保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对于个别污染严重、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生产的,经限期治理后仍达不到环保标准的中频炉企业责令停产关闭。
(五)铸造企业全部入园
循环经济园区建成后,园区外面所有铸造企业全部关停,搬迁入园生产。
四、职责分工
(一)大荆镇、仙溪镇、雁荡镇政府要负责做好辖区内铸造业深化整治工作,加快铸造企业的整合重组和转型升级,积极做好维稳工作。大荆镇要落实循环经济园区的征地等前期工作,加快园区的建设进度,力争在2015年12月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市环保局要指导监督铸造业深化整治工作,对循环经济园区的环评审批开通“绿色通道”,积极为循环经济园区的建设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提供政策、技术服务。
(三)市经信局牵头组织有关镇、部门制定主动关停企业(包括外迁)的资金补助政策和转型升级企业(包括转产)的优惠政策、循环经济园区铸造企业入园标准、大荆片区工业布局及行业发展规划,转型升级资金由市财政落实。
(四)市供电局对被列入淘汰、拆除、关停的铸造企业,一律拆除供电设施,不得擅自恢复送电。统筹安排电网建设和电力调度,对转型升级企业予以大力支持,在双峰110KV变电所建成之前将转型企业一并纳入大荆片有序用电计划。
(五)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大荆片区铸造行业深化整治工作。市工商局要依法取缔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铸造行业的经营活动,依法查处超出核准登记经营范围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市国土资源局要对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查处工作;市住建局要对企业违章建筑进行查处工作;市卫生局要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检查企业纳税义务履行情况,查处偷、逃税行为;市财政局要做好铸造行业污染整治资金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保违法行为,要确保整治期间的社会安定,维护社会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六)市铸造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深化整治活动,发挥优势,进行铸造工艺技术设备改进、企业整合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鼓励市域其他片区铸造企业参照本方案进行转型升级改造。
五、工作保障
(一)机构保障
为了切实加强对大荆片区铸造业深化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调整乐清市铸造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赵明皓副市长担任组长,陈全满(市府办)、张建义(市环保局)、潘旭东(市经信局)、黄建国(市供电局)、叶志吉(大荆镇政府)为副组长,市环保局、经信局、工商局、安监局、卫生局、发改局、统计局、供电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国税局、财政局、公安局、大荆镇、仙溪镇、雁荡镇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建义兼办公室主任,徐亚丁(大荆镇政府)、郑道福(市环保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政策解释、审核把关、整体推进。有关镇和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要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二)政策保障
1.对按时完成整治任务通过环保专项验收的铸造企业,由市经信局按乐委发〔2012〕22号文件要求给予转型升级补助,市经信局、供电局按申报先后予以安排“有序用电”计划。逾期不自行整治或自行整治不符合要求的,按时间节点断电,并由政府组织强制拆除,不能享受市政府资金补助政策。
2.加快双峰110KV变电所建设进度,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投产。
(三)宣传保障
有关镇和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深化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和职工的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30日印发
抄送:市委、人大、政协。
来源:中国乐清网 市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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